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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1日扁案大宣判,二審結果出爐相較一審判決,扁家人減低了相當的刑度,也讓羈押在身的他,有了交保的曙光,不過就在下午1點左右,合議庭作出暫無結果,另諭書面通知,將阿扁還押北所。
遭到羈押562天,陳前總統從無聲的抵制、絕食、送醫,至今坦然面對,手段多元,不過仍身繫囹圄的他,渴望自由。
羈押庭上,陳前總統首先對於高院審理扁案,作出較一審減刑的結果,他表達欣慰,對於合議庭的法官能聽進去他的辯白,他相當感謝,也總算對台灣的司法抱有一絲的希望。
為求自由,阿扁以自身名譽作為擔保,強調自己是愛惜羽毛的人,絕不會作出逃亡的情事,並且會依司法程序討回他的清白。
扁再下猛藥,甚至向合議庭表示,只要能放他自由,無論將來法院的審理結果如何,他願意將二次金改案的企業家捐款5.4億元,將比照海角7億,全部捐出來!
不過,儘管阿扁大打悲情牌,庭上最後只作令他相當氣餒的結論,將他還押北所,另諭擇期書面通知。
文章來源: TVB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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