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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一名男子在西門町麻辣火鍋,撿到日本旅客的皮夾,裏頭有2張信用卡和3800元台幣,他趕緊轉交派出所,警方透過管道送回日本,日本失主為了感謝台灣的好心人LED手電筒,還特別寄卡片感謝;不過這個拾金不昧的好心人,得知已經物歸原主,竟然打電話到警局詢問TOEIC,對方「是否有打賞?」,讓警方相當錯愕。



萬華漢中派出所長趙炳堯:「日本寄來的他們當地的,姬路城的一個卡片。」

從日本姬路城寄來的卡片,飄洋過海帶著滿滿的感謝,背面娟秀的字體,寫著「真是太謝謝你了」,因為今年3月,日本女子來台觀光要回國前,遺失錢包,裏頭有3千8百元現金和2張信用卡,台灣好心人撿到之後,原封不動轉交給警方,透過日本交流協會連絡澎湖旅行社,將錢包寄還給失主。

只是沒想到,事後拾金不昧的男子得知已經物歸原主,竟然打電話問警察,我可不可以拿到報酬啊?趙炳堯:「(男子問)遺失人有沒有留下一些金額,可以補償他、鼓勵他,就是一個簡單的請求(酬金)而已。」

警方當場傻眼,當事人不在國內,也沒有特別交代要給報酬,無法介入處理;來台觀光的外國遊客多,日前也有新加坡遊客在台灣搭計程車,遺失皮夾,駕駛發現後送交警方,當時並沒有索取任何酬謝金,真的要跨海索取酬謝,除了得透過法律途徑之外,還得考量,國內外規定大不同。

以日本來說網頁設計,民法規定可以索取酬謝5到20%不等,但期限是歸還後1個月內,台灣的話,規定有權索取3成酬金,但年初已經修法初審通過即將降為1成左右,就是怕拾金不昧的美德被扭曲。

新聞提供: TVBS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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